2015年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招聘学科、学术带头人和专任教师11人。
 (一)招聘岗位与计划数
    1、学科、学术带头人(2人)
     力学:1人
     土木工程:1人
  2、专任教师(9人)
     力学:2人
     土木工程:4人
     交通运输工程:1人
     测绘科学与技术:1人
    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:1人
(二)应聘学科、学术带头人岗位的基本条件
  1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; 
  2、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、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;
  3、在本学科有较深的学术造诣,有国内领先或世界先进水平的学术成就,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;
  4、学术思想活跃,与国内外同行有着广泛的学术联系,并有一定的知名度,了解和把握本学科领域的世界发展 前沿;
  5、学科带头人年龄应当在55岁以下(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,院士除外);学术带头人年龄在45岁以下(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);
  6、身心健康。
(三)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基本条件
  1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;
  2、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、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;
  3、具有从事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能力;
  4、40岁以下(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)且必须于2015年12月31日前获得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;
  5、身心健康。
(四)招聘程序